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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0月17日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尸启事
更新时间:2015-11-01 17:21:55   来源:58寻人网   已浏览: 打印本页

2013年10月17日19时30分许,在宾阳县国道322线716KM(即宾阳县新宾往邹圩长岗猪场路段)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造成行人受伤经送宾阳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该死者为一名老年男性,尸身高167cm,年龄约65~70岁,体型稍瘦,留黑白短发,发顶发长1cm左右,下颌牙齿除右2牙尚留,其余下左右两侧牙齿缺如。死者上身由外到内穿:1、灰蓝色长袖西服;2、灰黑色长袖衣。下身穿一条灰黑色长裤。赤足,未穿袜子。
请家属或知情者看到“认尸启事”后,请速与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办案民警联系。本启事自登报之日起三十天内无人认领尸体者,则依法按无主尸进行处理。
联系人:赵警官、阮警官
联系电话:18697902718、0771-8223300、8226000
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
2013年10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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